4月2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章更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公款吃喝;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靠贷吃贷,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授信、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章更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章更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1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章更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9日晚间,建行发布公告,因“年龄原因”,章更生已向建设银行董事会提出辞呈,辞去建设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章更生出生于1960年5月,安徽东至(池州市辖县)人。1984年,章更生本科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2000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96年12月,时年未满37周岁的章更生出任建行三峡分行副行长。1998年9月,章更生升任三峡分行行长。2000年6月,章更生结束地方分行的历练,来到北京担任建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并于2003年3月主持总行营业部的工作。此后,章更生历任建行营业部、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客户部总经理兼北京市分行副行长等职。
章更生自2010年12月起出任建设银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并于2013年4月起任建设银行副行长,此后又同时任该行执行董事等职。2013年5月至2018年7月,章更生兼任建信人寿董事长。建行2019年年报显示,至2019年末,章更生还担任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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