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办数量下降主要原因是新《公司法》提高了企业注册门槛
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最新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1257.8万户,同比增长4%,反映出我国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信心持续提升。
所谓新办涉税经营主体,是指已办理注册登记并且首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经营主体。新办涉税主体数量是衡量经济活力和市场信心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税务总局数据,2020年至2023年四年全年的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数量均超千万户,分别是1144万户、1326万户、1315万户和1688万户,同比增长分别为10.1%、15.9%、-0.8%和28.3%。
在去年相对较高基数下,今年以来新办涉税经营主体依然保持增长,体现了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持续提升,不过今年的增速放缓,也折射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企业经营压力加大。
今年以来新办涉税经营主体结构上也发生明显变化,即个体户新办数量增、企业新办数量降。
根据税务总局数据,今年前三季度,个体工商户新办721.6万户,同比增长17.4%;企业新办522.3万户,同比下降8.3%。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企业新办数量下降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公司法》实施,注册资金由认缴变为实缴,提高了企业注册门槛,挤出了“空壳企业”水分,企业登记质量明显提升。
新修订的《公司法》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为消除存量公司对于调整出资期限不确定的担忧,为存量公司调整出资期限预留较为充裕的时间,国务院为存量公司调整出资期限设置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
而针对小微企业、个体户税费优惠政策,也支持新办个体户等数量增长。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税费优惠减免额从2019年的0.58万亿元增至2023年的1.3万亿元,年均增长22.1%,五年累计减免超5万亿元。今年1-9月,小微企业享受税费减免9461亿元,同比增长6.7%。
新办经营主体的实际发展状况,不仅要看数量,还要看质量和活跃度。涉税数据就是最能感知纳税人活跃度的“温度计”。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新办涉税经营主体中新办当年即领用发票、申报有收入的税收活跃户832.1万户,同比增长5.8%,占全部新办户的比重为66.2%,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外商投资情况也备受关注。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外商投资新办涉税经营主体4.7万户,同比增长4.5%,其中,“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新办户数同比增长26.2%。
近些年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国加大对地方违规出台税费等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行为打击力度,而这一政策成效也在新办涉税经营主体数据中有所体现。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高新产业园区新办涉税经营主体100.1万户,同比下降11.8%,主要是灵活用工平台、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货运等前期违规招商引资重点领域经营主体下降较快,同比下降21.7%。但与之相比,园区引入的新材料、医药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经营主体同比增长3.8%。园区引资更规范结构更优化。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069.6万户。其中,新设企业662.2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402.4万户,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5万户,多种经营主体均呈现稳定增长势头。
为何前三季度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数量明显低于全国新设经营主体?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付扬帆介绍,经营主体从注册到开业有一个过程,在此期间尚未发生经营活动和纳税义务,也没有用票需求,因此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这部分经营主体没有计入新办涉税经营主体的统计范围。剔除这部分差异因素后,两者实质上是匹配的,两者数量的增长客观反映了我国经济内生动能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彰显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和活力。
付扬帆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新办涉税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接续推出更多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着力办实事解民忧,助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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